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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关于征集红色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州档案局)2023年全州档案工作要点》(州档发〔2023〕1号)的要求,我馆将进一步加大红色档案的收集和利用力度,守住红色记忆,赓续红色血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各团体和组织及有关个人持有的关于湘西州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红色档案资料。

二、征集范围

(一)文书档案类

1.记录湘西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发展史、党的活动史的史书、志书、文献、报刊、电报等。

2.反映湘西各个历史时期对党组织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活动的文字资料,包括会议记录、决议、指示等。

3.和湘西有关的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革命战士、劳动模范、知名人士的生平事迹、传记、笔记、日记、著作、手稿、书信函件、获奖证书、电报等。

4.和湘西有关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重要会议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或回忆文章和采访记录等原件。

5.党和国家领导人关心关怀湘西的题词、留言、签字、笔记、文集等原件。

(二)实物档案类

1.与湘西党史相关的,能够反映党组织建设、发展和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实物,包括地图、碑刻、旗帜、党章、证件、证书、布告、标语、宣传品、牌匾、各类票据、徽章、胸章、会标、奖牌、纪念品、慰问品等。

2.在湘西剿匪、土地改革、脱贫攻坚等各个时期,对湘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具有保存价值的以及生产和生活变迁相关的各种代表性历史见证物。

(三)音像档案类

与湘西各个历史时期党组织建设、发展有关的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重要人物的照片、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三、征集办法

1.自愿捐赠。湘西州档案馆系省一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对于捐赠的档案,将按照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颁发收藏证书。

2.有偿征购。对具有珍贵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档案资料的价值,经专家鉴定,双方协商定价进行有偿征购,并颁发收藏证书。

3.寄存与复制。对具有珍贵保存价值但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经协商可采取寄存或复制的方式进行征集。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寄存人,本馆不收管理费。

四、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各团体和组织及有关个人通过信函、邮箱、电话等方式与湘西州档案馆联系,商洽捐赠红色档案具体事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女士 0743—8262655 15974324029

电子邮箱:xxzdag@163.com

联系地址:湘西州吉首市人民北路129号州委大院

湘西州档案馆

2023年7月17日

来源:​红网

作者:湘西州档案馆

编辑:李艳华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646741/52/128741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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