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14日讯(通讯员 杨荣波 李友斌 张铠 彭来)4月14日,湘西州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州住建局、州发改委、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交警支队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全州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的通知》(州优化办发〔2023〕3 号)文件,要求全州各县市区按照“依法合规、应划尽划”的原则,于5月20日前全面完成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有关巡视整改要求,全面推进州委、州政府关于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决策部署,切实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湘西州把解决“停车难、停车贵”问题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紧、抓实。把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居住出行需要、满足企业商家经营需要作为第一要求,立足于当前城市发展现阶段“公共停车设施供给不足”的最大实际,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含摩托车泊位),不断满足广大群众的停车需求。
文件规定,除快速路和主干道、交叉路口距离路口渠化区域20米以内的路段、人行横道来车方向1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交车站、学校(含幼儿园)、急救站、加油站、消防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桥梁、隧道、急弯、陡坡、铁路道口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机动车双向通行的车行道路面宽度小于8米、单向通行的车行道路面宽度小于6米的路段、建筑物出入口和变压器下方路段等不宜施划的情形和区域外,全州城市区域范围内均可结合实际情况施划道路停车泊位。
文件要求,全州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由各县市人民政府、湘西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临时工作组,统筹推进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确保道路停车泊位施划工作于5月20日前全面完成,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要求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落实。州、县市优化营商环境专班将加强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州营商环境年度考核。
来源:红网
作者:杨荣波 李友斌 张铠 彭来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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