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5月20日讯(通讯员 田烨)“请立即下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对车内驾驶人大声喝道。5月15日晚,泸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武溪镇金天路武水二桥路段设卡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形迹可疑,随即拦停该车。
驾驶人缓慢地摇下车窗,酒气扑面而来,民警示意驾驶人下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久坐不愿意配合,几分钟后,他“战战兢兢”地下车吹了一口气,毫无意外,酒精检测棒闪烁起红光。经检测,驾驶人彭某的酒精检测结果为48mg/100ml,涉嫌酒后驾车。通过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彭某某还是个“惯犯”,2019年和2020年在广东省揭阳市先后两次因酒后驾驶被处罚过,此次已经是其第三次酒后驾车被抓,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彭某第三次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泸溪交警提醒:“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不论何时何地,不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就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请广大驾驶人克己守法,远离酒驾,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交通参与者!
来源:红网
作者:田烨
编辑:张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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