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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中您该知道的几个“不准”
2020-05-27 16:40:44 字号:

医疗保障中您该知道的几个“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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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八不准”

1、不准伪造住院、购药票据和医药费用清单等材料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2、不准提供医保卡及身份证给他人或者医药机构骗取基金;

3、不准为任何单位、个人和医药机构的骗保行为做伪证;

4、不准为了体检、疗养、陪护等挂床住院或虚假住院;

5、不准利用医药机构的优惠活动来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6、不准隐瞒第三方责任事故报销医药费;

7、不准医保卡购买日常生活用品;

8、不准故意少报或配合单位瞒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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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零售药店“九不准”

1、不准以任何手段造假骗取医疗、生育保险基金;

2、不准利用社保卡、医保卡套现;

3、不准违规留存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医保卡和身份证;

4、不准串换药品,将非药品或其他物品纳入医保结算;

5、不准扩大个人账户刷卡服务范围;

6、不准开展社保卡、医保卡变相促销和诱导消费活动;

7、不准违规超量供应药品;

8、不准销售假冒、伪劣、过期药品;

9、不准重复收费、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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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医疗机构“十不准”

1、不准以任何手段造假骗取医疗、生育保险基金;

2、不准以减免自付费用等方式诱导参保患者住院;

3、不准降低住院标准;

4、不准以医保控费为由推诿参保患者或催赶参保患者出院;

5、不准虚假、冒名、挂床、分解住院;

6、不准虚开或重复化验、检查、治疗;

7、不准违规将目录外费用纳入医保结算,或串换药品、诊疗项目;

8、不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分解或重复收费;

9、不准让参保住院患者到门诊交费;

10、不准拒绝或推诿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电话:0743-8539505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邮箱:xxzybjjgk@163.com

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来源:红网

作者:湘西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

编辑:欧阳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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