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案款兑现大会。
吉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勇通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
吉首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江林通报6起典型执行案例。
现场兑现执行款3450万元。
发放司法救助金37.8万元。
红网时刻湘西8月30日讯(记者 欧阳琴芳 通讯员 赵杨)8月30日,吉首市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案款兑现大会,现场兑现执行款3450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37.8万元。
会上,吉首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勇通报吉首市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从2016年1月至2018年8月,吉首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137起,已执结2847起,结案率为90.76%,执行到位金额4.89亿元。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行率94.01%,执行信访办结率100%,2018年终本合格率100%。吉首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江林通报6起典型执行案例。吉首市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还就记者的提问进行现场回答。
在随后的执行款兑现大会上,吉首市人民法院现场兑现执行款3450万元;宣读吉首市人民法院《司法救助决定书》,发放司法救助金37.8万元。申请执行人纷纷表达谢意,当事人向吉首市人民法院赠送锦旗。
吉首市人民法院答记者问
记者问:什么是“执行难”?什么是“执行不能”?两者的区别是什么?
吉首市人民法院答:(1)“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但因各种原因无法执行到位。(2) “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完全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丧失履行能力,客观上无法执行。(3)两者的区别在于,“执行难”是有财产可供执行,但一时无法执行到位;“执行不能”是由于客观原因,案件根本无法按照执行依据执行到位。
记者问:什么是拒执罪?拒执罪有什么后果?
吉首市人民法院答:(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拒执罪的后果是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问: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吉首市人民法院答:被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受到信用惩戒,以下行为将受到禁止:(1)禁止高消费;(2)不得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管;(3)子女不得上高收费的私立学校;(4)不能网购;(5)不能到金融机构贷款等等。
来源:红网湘西站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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