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3月22日讯(通讯员 谢丽娟)为贯彻落实《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3月21日,泸溪县委召开全县机构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县委书记杜晓勇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吕永辉对《泸溪县机构改革档案处置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近100余人参加会议。
杜晓勇指出,抓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处置工作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泸溪县两办专门行文已发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组织专门力量务必抓好。要注意3个时间节点:3月底前完成档案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处置方案,并报县档案局审查;5月底前完成涉改单位档案处置全部工作;6月10日前完成档案移交进馆工作。要注重机构部分职责划入其他机构的档案处置工作。划出职责单位档案未经县档案局批准不得擅自带入新机构,有关机构需要利用该部分档案的,档案保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利用。县档案局要以服务机构改革为中心任务,积极履行业务主管职责,组织专门力量搞好业务指导和服务,并制定预案做好档案资料接收工作。
杜晓勇强调,在档案处置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带走、留存、转移和销毁档案。对拒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和移交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依据档案法、保密法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纪检监察机关介入查处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如不能如期按质完成任务,年终绩效考核将会扣减相应分值。
来源:红网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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