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5月14日讯(通讯员 田芳 彭韵)“你骑电动自行车为什么不戴头盔呢?这样是很危险的。针对你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采取教育和公开曝光的方式对你进行处罚,你过来这边拍张照片……”5月11日的长沙路路边,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辅警正在对一位未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现场宣教。
对未戴头盔电动自行车驾驶员进行现场宣教并拍照曝光。
5月11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辅警在县城区长沙路开展未戴头盔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现象进行了面对面宣教,告知当事人针对不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将拍照进行公开曝光,要求驾乘人员佩戴了安全头盔方可驾驶车辆离开。当天共教育处罚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90余人次。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现场宣教和拍照进行公开曝光的方式进行,旨在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进一步增强当事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自3月以来,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了交通问题顽瘴痼疾未戴头盔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劝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10000余人次,查处未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3080起,拆除非法安装的伞具1583把,通过专项整治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提升了50%以上。
据悉,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和交通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通过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持续不定时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专项整治和公开曝光行动,请辖区广大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红网
作者:田芳 彭韵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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