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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行动 禁止随意倾倒垃圾

红网时刻湘西12月25日讯(通讯员 麻维)“我们一定整改!”吉首市桃李春风项目部负责人收到限期整改通知单后这样说道。12月24日,在经过前期守点调查,走访垃圾倾倒点周边商户并劝导教育责任单位后,文心路桃李春风项目门口随意倾倒生活垃圾行为仍然没有得到改善,吉首双塘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吉首经开区管理委员会开展市容整治行动,改善人居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打造美丽经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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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巡查垃圾成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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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现场执法队员对责任单位进行沟通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责任落实。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款“禁止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整改。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执法队员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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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整治,桃李春风项目部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整改,在建筑工地内做好普法教育,约束工人倾倒垃圾的行为,树立禁止倾倒垃圾警示牌,确保不再出现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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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行动后。

在此,吉首城管提醒市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不但影响市容市貌、污染环境,严重的可能被“处罚”。望市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大家携手共建美好的生活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麻维

编辑:欧阳琴芳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0/12/25/8791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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