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3月3日讯(通讯员 龙琳 李莎)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表彰。泸溪县司法局浦市司法所负责人李娇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自2013年起,李娇一直在浦市司法所工作。八年来,她脚踏实地坚守在人民调解一线,坚持用“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方法去调解每一起纠纷,共参与和指导矛盾纠纷调解2000余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一名调解员“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的诺言,诠释着“人民调解为人民”的价值担当,为泸溪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多次获得省、州、县荣誉称号表彰。

工作过程中,李娇不断找差距、补短板,以极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出色的调解能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迅速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出彩。在她任职期间,辖区内从未发生民转刑案例。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琳 李莎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