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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融媒丨县司法局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为民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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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司法局开展“办实事,解难题”法治服务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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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妯娌之间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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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与服刑人员视频通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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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干警在给同学们上防性侵法治课。

红网时刻湘西4月7日讯(通讯员 莫有兵 龙仕勇)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凤凰县司法局推出多项便民利民工作措施,有力地提升了为民办实事工作效果。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免审制。进一步降低门槛,对持有最低生活保障证、“五保”供养证、特困户救助证等证件的困难群众免于审查经济困难证明。放宽欠薪案件经济困难审查条件。将被欠薪的农民工作为优先服务对象,开设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推行法律援助案件告知制度。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向服务对象发放“受援人权利、义务、风险一次性告知书”,及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和无偿服务政策。

推行公证“一次办”制度。推行“一次性告知”,将办证需提供的资料向当事人一次性清单书面告知,确保当事人准备资料有依据,对继承、委托、亲属关系等资料提供样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行 “一次性办结”,资料准备齐全、不需要调查取证的公证事项当场办结。推行多层次宣传,委托司法所、村(社区)法治工作站提供群众公证咨询;在相关网站公布公证处电话,公证处工作人员外出办案办证,将姓名、联系方式悬挂于办公室外,方便群众联系。

推行“助贫助弱免费”公证制度。对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及城镇困难群众等按相关规定给予费用减免。对公益性公证项目免除公证费用。推行“公证在家门口”制度。对老、弱、病、残、交通不便的群众,积极开展上门服务。开展矛盾纠纷月排查,推行矛盾纠纷“321”调解模式,既村里组织调解三次、乡镇调解二次、县里调解一次,调解不成走其他法定程序。全面推行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制度。为监狱服刑人员、强制戒毒人员家属提供远程探视服务。

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

抓好普法骨干培训,着力推进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截止目前,凤凰县司法局共向群众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5000余份,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办理公证25件,为家属提供远程探视服务12次。

来源:红网

作者:莫有兵 龙仕勇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4/07/91622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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