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5月24日讯(通讯员 李奕)5月23日,保靖县公安局迁陵派出所查处一起因卖淫嫖娼被人敲诈勒索案,行政处罚4名违法人员。
5月22日晚20时许,迁陵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舅舅黄某被人敲诈了。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处警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经查,当晚19时许,黄某在其姐姐家吃完晚饭后便准备回家,路过老街时被路边一名穿着暴露的女子吸引,并在该女子的招呼下,跟着走进一间出租房内。后两人在出租房内商量好价格准备进行违法交易时,3名男子拿着手机突然破门而入,并威胁黄某称不给点好处就要将其送到派出所去,并表示手机里有录像,黄某绝对赖不掉。
黄某见状,因恐惧便微信转账给3人100元,可3人并不满足,称不够,必须要给500。后黄某因身上没有那么多钱,打电话给自己的侄女石某借钱。得知事情经过后,石某立即报警求助。
经了解,当天全某、张某等三人因没钱便在老街转悠,准备想办法搞点钱花,后三人商量一番后,便紧盯着藏在角落里的卖淫女,准备实施“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计划,一旦发现其招揽到“客人”,便尾随其后,找准机会敲诈勒索卖淫嫖娼的两人。经询问,黄某、蒲某某对自己涉嫌卖淫嫖娼这一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全某、张某对自己涉嫌敲诈勒索这一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人员黄某、蒲某某、全某、张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红网
作者:李奕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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