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营业照片。
红网时刻湘西12月15日讯(通讯员 田媚)近日,龙山县猛虎健身会所因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被县消防救援大队立案处罚。
10月7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位于龙山县新建南路湘运商住楼203号的猛虎健身会所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当日,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该场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经过后续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系列程序后,决定给该健身会所责令停止营业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健身会所正积极配合整改工作,如期缴纳了罚款,并表示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程序及时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来源:红网
作者:田媚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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