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5月25日讯(通讯员 田媚)近日,龙山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龙山县大秦足浴店予以销案的批复》,同意对龙山县大秦足浴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摘牌销案。
2021年3月12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在检查龙山县大秦足浴店过程中发现,该场所位于华塘街道岳麓大道51号,场所内的疏散楼梯间在第一层未形成封闭楼梯间,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3.4条的规定;南侧疏散梯间无自然通风,未设置防烟设施,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6.4.2.1条的规定;疏散楼梯第三层楼梯间设置栅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场所消防工作管理混乱,存在极大消防安全隐患。为杜绝群死群伤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县消防救援大队经过集体协商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月15日,龙山县人民政府下批复对该场所进行挂牌限期整改督办,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走深走实,整改期间,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整改措施,加强与火灾隐患单位的沟通和交流。并指派专人负责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跟踪服务工作,多次深入火灾隐患单位,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同时,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还积极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
4月13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在县人民政府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的监督下,该单位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并针对自身实际情况,依照整改方案和进度表彻底整改火灾隐患。
4月15日,龙山县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龙山县大秦足浴店予以销案的批复》,同意对龙山县大秦足浴店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摘牌销案。
来源:时刻
作者:田媚
编辑:杨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