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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某酒店存在多处消防隐患被行政处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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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红网时刻湘西6月24日讯(通讯员 田媚)2021年5月25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对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长沙西路南侧(世纪广场旁)龙山县凯悦大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部分手动报警器故障声光显示故障,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询问笔录和现场隐患照片等证据证实。

该单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和重大财产损失,后果极其严重。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集体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龙山县凯悦大酒店罚款人民币三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辖区各个场所的消防安全排查力度,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田媚

编辑:张艺凡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6/24/9582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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