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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群众捡到猫头鹰幼鸟 派出所民警及时救助

红网时刻湘西7月5日讯(通讯员 蔡维)“我在路边发现一只小猫头鹰,它好像不会飞……”7月2日下午15时许,一名群众抱着一个大纸箱来到吉首市公安局红旗门派出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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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群众介绍,他在回家路上发现这只猫头鹰幼鸟躲在路边的草丛里,由于近期一直下雨,担心小猫头鹰出现意外,便将其送至派出所,希望派出所民警能够给予帮助。

民警经过检查,确认这只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为防止猫头鹰幼鸟受到惊吓,民警一边对猫头鹰幼鸟进行小心照料看护,另一边积极联系野生动物保护机构。经多方联系,吉首市自然资源局表示愿意收治这只猫头鹰。随即民警将猫头鹰幼鸟送到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未足月的猫头鹰目前尚不具备放生条件,后期将由专业人员进行喂养照料,待具备放生条件后再将猫头鹰放归自然。

警方提醒,每年五月至七月份是猫头鹰的繁殖时期,这个阶段有很多小猫头鹰在学习捕食和飞翔的本领,或偶遇大风天气,幼崽从巢里或树上掉落到地上,是正常现象,幼崽如果没有受伤,遇到的群众可以将它们挪到边上安全地带,成鸟能够通过叫声找到它。如果确实受伤了,可移送公安机关或者相关林业部门处理。

来源:红网

作者:蔡维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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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7/05/9624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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