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2月14日讯(通讯员 田媚)1月19日,龙山县东立印象商住小区发生的一起火灾,暴露出事发小区的诸多消防安全隐患。1月26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小区物业展开约谈并实施了行政处罚。
1月19日当晚,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该起火小区展开事故调查中,发现该小区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部分灭火器已失效。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监督员认定该小区物业公司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事故发生后,龙山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全县消防安全防范工作。1月26日,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该物业管理公司罚款人民币1.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立即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约谈,通报该小区存在的问题隐患,要求物业公司迅速整改,加快推进消火栓更新维护,同时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及时劝阻居民在小区楼道等,清理公共空间堆放杂物的行为,消除其他消防隐患,提升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
消防部门温馨请示:各物业管理单位要引以为戒,加强单位管理,开展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所辖小区的消防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田媚
编辑:张艺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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