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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首城区及高新区中小学招生方案公布

2022年吉首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学校

1. 公办学校

(1)联盟校:市一小、市三小、市五小联盟校;市二小、光明小学、铁路学校联盟校;市八小、乾城小学、乾雅小学联盟校;乾元小学、雅溪小学、芙蓉学校联盟校。

(2)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附属小学、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砂子坳小学。

2. 民办学校:谷韵民小、德雅小学、湘郡礼德学校。

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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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谷韵民小(公办学位)经审核符合招生要求后,按批次录取,如同一批次超过剩余学位,则采用摇号方式在该批次中确定录取对象,未录取学生且申请回公办学校就读的统一调剂至市一小就读。

三、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22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并符合以下其中一条城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1. 户籍和住所(监护人房产)均在吉首市城区。

2. 符合条件的易地搬迁户、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

四、招生划片

城区小学招生采取单校划片方式进行。

1. 吉首城区公办小学招生区域划分原则上按《吉首市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2021年)》执行。

2. 乾雅小学按照三年(2021—2023年)招生区域过渡期要求,同时面向城区各区域招生。

3. 民办小学可在吉首市城区(含湘西高新区)各区域招生。

五、报名、审核及录取时间

报名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审核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

1.线上平台报名、审核

线上报名:6月27日9∶00—7月4日17∶00。

线上审核:7月5日—14日。

7月15日起,家长登录线上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2.线下现场审核录取

家长按照线上平台审核意见,携带资料原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线下现场审核,按批次录取,直到学位录满为止。8月26日17︰00前,城区各小学将一年级新生录取数据报市教体局基教股备案。

第一、二批次审核及录取:8月19日—20日。

第三批次审核及录取:8月21日—22日。

第四批次审核及录取:8月23日—26日(8月23日登记第四批次非城区吉首户籍随迁子女,8月24日登记第四批次非吉首户籍随迁子女,8月25日公示第四批次录取结果,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8月26日在联盟校内根据学位剩余情况进行调剂)。

六、录取批次划分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有户有房):辖区内户籍且居住地在辖区内并有房产证明(原居民老房屋未能办理房产证的需经所在社区和办事处提供有效证明,见附件1)的适龄儿童。该批次录取对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由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有户无房):辖区内户籍且父母在吉首城区内无房产的适龄儿童。该批次录取对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房产部门出具的父母双方在吉首城区内无房产证明。

3.第三批次录取对象(有房无户):辖区外户籍且居住地在辖区内并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该批次录取对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由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4.第四批次录取对象(无房无户):城区外户籍且居住在辖区内、无房产属于租房的随迁适龄儿童。该批次录取对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递交复印件):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吉首市户籍需提供下列两类资料:

①居住证明:所居住社区警务室按照“一标三实”系统出具的父母一方在辖区内满一年以上合法居住证明(居住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②务工或经商证明: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区一年以上务工劳动合同,或者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区办理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3)非吉首市户籍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辖区内满一年以上居住证(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七、录取办法:分批次录取。

当报名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教体部门根据联盟校内学位剩余情况进行调剂。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或居住地,就近就便安排学校就读,按第一批次直接录取。教师子女就读父母任教的学校,按第一批次直接录取,不占用招生计划。

八、注意事项

1. 吉首城区适龄儿童因户籍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区域内居住的,需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和户籍证明。

2. 已在去年进入一年级就读的儿童,今年不得重报一年级。

3. 因全国统一注册学籍需要,不接收无户籍的适龄儿童报名。所有无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先在公安机关办理入户手续,方可报名入学。

4. 录取后,学校必须对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如实登记,同时家长或监护人需承诺提供的材料客观、真实、准确,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学生报名资格。

5. 学校招生时必须公示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自觉接受监督。

学籍异动学生转插程序

(一)从严控制城区学校接收转插生

外地回流的吉首市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进城及城区移民安置点移民随迁的转学插班学生,2022年秋季学期在8月8日至19日期间,到吉首市政务中心二楼教体窗口现场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春季学期转插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登记时,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供学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监护人房产或居住证明原件(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及复印件和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

经审核合格后,取得转学资格,根据学位情况由市教体局基教股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原籍地就读,不再安排就读学位。

(二)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转学

在接收外地回流的吉首市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进城及城区移民安置点移民随迁的转学插班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以接收非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

非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2022年秋季学期在8月22日至9月2日期间,到吉首市政务中心二楼教体窗口现场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春季学期转插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登记时,提供学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一方务工、经商及居住证明(满一年以上,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等符合入学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

经审核合格后,取得转学资格,根据学位情况由市教体局基教股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原籍地就读,不再安排就读学位。

(三)其他事项

城区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插生。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随亲就读子女必须是因父母工作调动进城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在城区内投靠直系亲属且没有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一律不安排进城就读(孤儿除外)。

附件:1.社区常住证明(点击下载)

2.吉首市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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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吉首城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学校

1. 公办学校: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市第一初级中学东校区(本部)、市第一初级中学北校区(市二中)、市第一初级中学南校区(市民中)、市第一初级中学雅溪校区(雅溪中学);市第四初级中学、铁路学校、溶江中学。

2. 民办学校:雅思初中、湘郡礼德学校。

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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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划片及志愿填报

1.招生划片

城区初中学校招生采取单校划片和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方式,划分为吉首老城片区、乾州片区、湘西高新区片区。

(1)市第一初级中学教育集团面向吉首老城片区小学(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市五小、光明小学、砂子坳小学、乾雅小学、谷韵民小、雅溪小学、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附属小学、农村初中优化提质分流学生)招生。

(2)市第四初级中学、雅思初中(公办学位)面向乾州片区小学(市八小、乾城小学、乾元小学、芙蓉学校、德雅小学、社塘坡学校)招生。

(3)铁路学校、湘郡礼德学校小学毕业生直升其初中部。

(4)雅思初中(民办学位)、湘郡礼德学校(民办学位)面向市区(含湘西高新区)小学招生。

(5)溶江中学面向吉首老城片区小学(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光明小学、市五小、砂子坳小学、雅溪小学、谷韵民小、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附属小学、乾雅小学)招生。

2.志愿填报

各小学毕业生在原就读学校填报志愿,7月2日至6日间使用市教体局规定的统一平台进行填报。小学毕业生根据学校所属片区填报第一、二志愿,除铁路学校外,其余小学毕业生均须填明是否服从调剂(不服从调剂的志愿表必须由学生和家长签订保证书)。

3.原则上不允许跨片区填报志愿

需跨片区填报志愿的,户籍和房产必须在所跨片区内,并服从市教体局根据所跨片区内的初中学位情况进行调剂。

4.本市户籍返吉读书

在市外就读吉首市户籍(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应届小学毕业生返吉就读初中,7月25日—29日到吉首市政务中心二楼教体窗口现场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入学申请手续,同时提供该毕业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合法居住证明,由市教体局基教股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合格,符合城区就读条件的学生不参加城区初中电脑摇号录取,根据城区初中学位剩余情况,按照就近原则调剂至初中学校就读。

四、指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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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雅思初中(民办学位)、湘郡礼德学校(民办学位)面向市区(含湘西高新区)小学招生,指标不分配到校。

五、录取时间

2022年7月

六、录取方式

录取依据为填报志愿,具体操作为:

1.初中学校以各指标校为单位,统计学生第一志愿总量,若第一志愿填报总量小于或等于初中学校招生指标数,则直接录取;若第一志愿填报总量大于初中学校招生指标数,则采用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需超员摇号的初中学校,如果存在一个或多个城区小学志愿填报数小于该初中学校分配招生指标数的情况,则剩余招生指标从该初中学校在第一轮摇号未摇中的学生中,采用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2.按上述方法录取完第一志愿后,统计剩余学生第二志愿总量,若第二志愿填报总量小于或等于该初中学校剩余招生指标数,则直接录取;若第二志愿填报总量大于该初中学校剩余招生指标数,采用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摇中的学生,根据居住地址,并结合就近原则调剂安排至仍有招生缺额的公办初中学校入学。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市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根据户籍或居住地,就近就便安排学校就读,按第一志愿提前录取,不参与超员摇号。教师子女就读父母任教的学校,按第一志愿提前录取,不参与超员摇号,不占用招生计划。

学籍异动学生转插程序

(一)从严控制城区学校接收转插生。

外地回流的吉首市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进城及城区移民安置点移民随迁的转学插班学生,2022年秋季学期在8月8日至19日期间,到吉首市政务中心二楼教体窗口现场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春季学期转插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登记时,填写转学申请表,并提供学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监护人房产或居住证明原件(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及复印件和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

经审核合格后,取得转学资格,根据学位情况由市教体局基教股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原籍地就读,不再安排就读学位。

(二)进城务工或经商随迁子女转学

在接收外地回流的吉首市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进城及城区移民安置点移民随迁的转学插班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可以接收非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非城区户籍的进城务工或经商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2022年秋季学期在8月22日至9月2日期间,到吉首市政务中心二楼教体窗口现场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2023年春季学期转插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登记时,提供学生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父母一方务工、经商及居住证明(满一年以上,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等符合入学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生全国学籍信息表(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

经审核合格后,取得转学资格,根据学位情况由市教体局基教股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原籍地就读,不再安排就读学位。

(三)其他事项。

城区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插生。城区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得相互转学。随亲就读子女必须是因父母工作调动进城或进城务工经商的,在城区内投靠直系亲属且没有法定监护人的适龄儿童一律不安排进城就读(孤儿除外)。

附件:1.吉首市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返吉就读初中申请表

吉首市中小学转插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2022年湘西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学校

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溶江小学(以下简称溶江小学)、州湾溪小学(建设中),州民中教育集团溶江中学(以下简称溶江中学)。

二、招生方式

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溶江小学和湾溪小学招生区域原则上按《湘西高新区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2022年)》执行;溶江中学在高新区区域内实行单校划片招生,由吉首市教体局组织实施,面向吉首市老城区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三、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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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对象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截至2022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符合辖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在辖区就读批次条件的2022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五、报名及录取时间

(一)线上平台报名审核: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线上平台报名(湘西高新区管委会网站)。

(二)时间

1.线上平台报名审核

线上报名:6月25日—30日

线上审核:7月2日—7日

2.线下现场审核录取

家长按照线上平台审核意见,携带资料原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线下现场审核,按批次录取,直到学位录满为止。

第一批次报名及录取:7月10日上午。

第二批次报名及录取:7月10日下午。

第三批次报名及录取:7月11日上午。

第四批次报名及录取:7月11日下午。

3.录取公示:7月14日前公示预录取结果,公示期3天。家长可登录湘西高新区网站(http://xxgxq.xxz.gov.cn/)查询录取结果。

六、招生报名审核及录取程序

根据划定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湘西高新区划定招生区域内按下列一至四批次排序注册入学。当上一批次学生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时,启动程序招收下一批次学生;当某一批次报名学生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时,采用电脑摇号方式招生。未被录取的人员由吉首市教体局根据学位情况按照就近原则统一安排。

在高新区辖区内的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新区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子女等其他优抚优待对象,按第一批次录取。教师子女就读父母任教的学校,按第一批次录取,不占用招生计划。

(一)小学一年级报名条件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有户有房):划定招生片区内户籍(以户籍地址所在地为准)且在片区内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由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原居民老房屋未能办理房产证的需经所在社区和办事处提供有效证明;证件发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有户无房):划定片区内户籍但片区内无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3.第三批次录取对象(有房无户):划定片区外户籍但片区内有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由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证件发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4.第四批次录取对象(无房无户):划定片区外户籍且片区内无房产证明的适龄儿童。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儿童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吉首市户籍需提供下列两类资料:

①居住证明:所居住社区警务室按照“一标三实”系统出具的父母一方在辖区内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合法居住证明;

②务工或经商证明: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吉凤街道辖区内一年以上务工劳动合同,或者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吉凤街道辖区内办理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劳动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工商营业执照和正常经营以湘西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出示证明为准)。

(3)非吉首市户籍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辖区内满一年以上居住证(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二)初中七年级报名条件

1.第一批次录取对象(有户有房):吉凤街道辖区内户籍(以户籍地址所在地为准)且有房产证明(房产性质为住宅)的适龄少年。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网签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由不动产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原居民老房屋未能办理房产证的需经所在社区和办事处提供有效证明;证件发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2.第二批次录取对象(有户无房):吉凤街道辖区内户籍,但无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3.第三批次录取对象(有房无户):吉凤街道辖区内有房产证明(房产性质为住宅)的适龄少年。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证(房产证正在办理的,提交购房合同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属按揭性质的,提交由房产管理部门认定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证件发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4.第四批次录取对象(无房无户):吉凤街道辖区外户籍且辖区内无房产证明的适龄少年。该批次需提供的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1)少年本人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2)吉首市户籍需提供下列两类资料:

①居住证明:所居住社区警务室按照“一标三实”系统出具的父母一方在辖区内一年以上合法居住证明(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②务工或经商证明: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吉凤街道辖区内一年以上务工劳动合同(以人社部门备案合同为准),或者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吉凤街道辖区内办理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劳动合同和工商营业执照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工商营业执照和正常经营以湘西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出示证明为准)。

非吉首市户籍提供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辖区内满一年以上居住证(居住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5.其他事项

对原化解大班额分流到吉大师院附小教育集团溶江小学就读的在籍学生,根据自愿报名,就读溶江中学。

七、学籍异动学生转插程序

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转插生,由吉首市教体局统筹,按照吉首市教体局相关规定执行。

八、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743—8257673(小学),0743—2251276(初中)。

(二)监督电话:0743—8532891。

附件:1.社区常住证明(点击下载)

2.湘西高新区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划分示意图(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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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网

作者:吉首市教体局

编辑:张艺凡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2/06/18/11403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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