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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公益普法候选集体丨永顺县“黎明爱心小屋”:守护花蕾健康成长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向力 李艳华 通讯员 田丽 汪璇 湘西报道

黎明指光明或胜利,意味着美好的前景。成立于2019年6月的湖南省永顺县人民检察院“黎明爱心小屋”志愿服务队,是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成立的公益团体,以该院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主任彭黎明命名。

志愿服务队成立三年半来,自觉扛牢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的职责使命,坚持公益普法,为“祖国的花朵”撑起一片健康成长的“蓝天”;宽严相济,用爱让蒙尘的“祖国的花朵”重现光彩。

多部门联合唱响普法教育“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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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区学校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

“同学们上午好,我是来自永顺县检察院的刘嘉叔叔,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黎明爱心小屋’的一员,今天我将为大家上一堂普法课……”10月29日,永顺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刘嘉走进灵溪一小,与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黎明爱心小屋”成员,为同学们送上一份普法“大礼包”,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起初,志愿服务队工作就是由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职能科室人员负责开展,也是日常工作一部分。后来,为强化未检品牌效应,打造关爱未成年人的前沿阵地和文化品牌,便形成了以时任未检办主任彭黎明名字命名的“黎明爱心小屋”志愿服务队,寓意“希望、生机、崭新明亮的开始”,志愿服务队18人分别担任18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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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留守儿童学校进行普法宣传。

为推动检校合作深化,志愿服务队还与吉首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县关工委、教体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密切配合,组建起法治宣讲团,深入乡村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等留守儿童和特殊儿童集中的地方进行法治宣讲,面向全县中小学生开展“开学第一课”“守护花蕾、关爱儿童”“远离性侵害”“守护青春·彰显活力”等普法讲座50余场,并发放宣传手册等法律知识读本1万余册,掀起了普法教育的“旋风”。

“普法一次、惠及一方,正是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所追求的效果,希望学生们心中法治的种子能茁壮成长,让青春与法零距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未检办主任李湘燕如是说。

用好用活未成年人认罪悔罪“千金方”

当未成年人一念之间误入歧途时,他们点亮希望之灯助其回归正途;当青少年跌入泥潭不知所措时,他们伸出温暖的手帮其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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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乡镇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活动。

“未成年人心智还不成熟、人格尚未定型,用心挽救可促其改恶向善,迎来黎明与朝阳。”志愿服务队对近期办理的谢某和戴某某案件,记忆深刻。

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初,被不起诉人谢某与彭某某(已不起诉)在永顺县某中学读书期间,明知上线黄某某利用网络实施犯罪,而帮助其收租微信账号,所获的赃款被二人均分用于生活开支。

对涉罪的谢某做出哪种决定,关乎她和整个家庭的未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考虑到谢某犯罪情节轻微,其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自首、认罪认罚表现明显,如果将其起诉,很容易导致“案结事了、人生毁了”的不良社会后果。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听取和征求公安机关、老师和社区工作人员的意见,掌握谢某平时的表现后,决定对其不起诉,可以给其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其回归学校。

“对于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为确保谢某卸下思想包袱专心学习,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黎明爱心小屋”成员及时关注她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有效利用碎片化时间跟踪回访和心理疏导。目前,谢某顺利在省内一大专院校读书学习。

今年5月,17岁的戴某某伙同四名未成年人萌发一个“大胆”的计划——实施盗窃,五人先后偷得六瓶酒和九个西瓜。之后,五人又再次实施盗窃被附近村民发现。

取保候审期间,在综合考量公安机关提供的戴某某的家庭情况、涉案情况、涉案行为、归案后的表现等资料,检察院对戴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一年的考验期内如平时表现良好,无再犯社会危险,将于2023年10月25日对戴某某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戴某某本人及其父母进行了法治宣传,让戴某某本人及其父母明白尽管自己是未成年人,也应当在法治的轨道内行为,并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

依托爱心小屋筑牢法治关爱“同心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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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与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面对面交流。

谢某和戴某某的故事只是检察机关把倾心帮教贯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始终,力促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改过自新的一个缩影,体现了以司法温度充分释放司法政策效果。

这两起典型案例也被“黎明爱心小屋”成员所担任法治副校长的学校以当面授课、发宣传单、贴广告海报等多种方式进行了宣传,为预防广大未成年人涉及相关犯罪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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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爱心小屋”未成年人保护实体工作室。

通过2年多的积极探索,“黎明爱心小屋”志愿服务队现以检察干警、爱心教师、社会义工、志愿者等为成员,按照集法律咨询、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爱心救助、矛盾调解等于一体的功能标准,全方位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州、县检察院联合为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助学金等7万余元,与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协作,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社会帮扶调查、法律援助等120余人次。

春风化雨,护航青春。未成年人保护是一份阳光的事业,需要情怀与真心,“黎明爱心小屋”全体成员将继续用自己的爱心、关心、耐心、细心播撒法治的种子,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永顺模式”,用“黎明”照亮未来,陪伴、指引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努力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更加美好、更高水平的期待。

来源:红网

作者:向力 李艳华 田丽 汪璇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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