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5月23日讯(通讯员 田海燕 记者 向奎) 5月18日12时许,违法人员洪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男式两轮摩托车途经湘西州凤凰县阿拉营镇至黄合乡路段时,遇阿拉派出所执勤民警检查,洪某某使用的伪造身份证及驾驶证被当场查获。
洪某某,男,凤凰县廖家桥镇人。在审查过程中,洪某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承认假证为2017年下半年托人从微信中联系他人购买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对洪某某执行行政拘留九日的处罚。
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时,严禁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套用他人信息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湘西站
作者:田海燕 向奎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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