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7月3日讯(通讯员 曾娇娇 陆璐)7月2日,在酉水河流域高洞河水域,向某、彭某、陈某3名非法捕捞者“为生态买单”。在龙山县河长办及渔政执法部门的监督下,他们将价值600余元的1500尾鱼苗放流,用于河流的水生态环境修复。

据悉,6月26日,龙山县河长办接群众举报,有人在酉水河流域白羊坪村高洞河道内非法电鱼,县河长办、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民安街道派出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事发现场,当场制止。
经查,作案人员向某、彭某、陈某某带有蓄电池、变频器、下水裤、电源杆、渔兜杆、水桶等作案工具,捕获白漂子鱼91尾、泥鳅20尾。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收缴了其捕鱼工具及渔获物若干,并对其进行深刻教育,向某、彭某、陈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积极缴纳了千元生态修复补偿金,还自愿购买了千尾鱼苗用于增殖放流,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自身过错。
非法捕鱼行为,会造成渔业资源的严重破坏及破坏河流生物圈的良性循环,从而影响河流水质;非法捕鱼工具的使用不当甚至还会导致人员伤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今年5月以来,龙山县持续开展流域内非法电鱼、毒鱼、炸鱼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人定期巡查、重点区域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公告、出动流动宣传车等举措,鼓励大家参与到护渔及保护水生态环境的工作中,提高了人民群众护渔意识和维护生态环境意识,确保了河流生态可持续发展,共同为龙山县建设更加亮丽宜人的水环境贡献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曾娇娇 陆璐
编辑:李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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