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2月26日讯(通讯员 田媚)近日,湘西州龙山县一家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金三万元。
春节期间,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公共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某家娱乐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该场所均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自动喷水系统,无消防排烟系统,疏散楼梯不符合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场所存在较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针对该场所的违法事实,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干部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场所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在整改工作中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加快隐患整改进程,确保限期整改到位,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来源:红网
作者:田媚
编辑:欧阳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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