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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公安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 行政拘留3人

红网时刻7月29日讯(通讯员 彭椿君)7月28日,龙山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殴打他人案,行政拘留3名违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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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9日,该所接王某报警称其被人打了,请求处理,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处理。据查,违法人员梁某某多次找王某索取定制家具工钱未果,遂于29日伙同梁某、鲁某某等人在龙山县兴隆街道红星美凯龙王某的店中找他索取工钱。因王某未在店内,梁某某要求当时在守店的王某父亲王某某给其儿子打电话,后梁某某在电话中与王某发生争吵,气恼之下,梁某某将店铺内的饮水机、展示玻璃奖杯等物品损坏,同时掌掴了王某某。后王某赶至店铺外走廊时,梁某某伙同其他人扭住王某进行殴打,王某某见状出手还击阻止,被梁某某等人围攻,双方相互厮打。

目前,违法人员梁某某、梁某、鲁某某因殴打他人被龙山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据悉,违法人员梁某某法制观念淡薄、遇事易冲动,这已是第三次因打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当我们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冷静一点,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否则将会为打架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来源: 红网

作者:彭椿君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7/29/97186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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