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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一酒店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被列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红网时刻湘西9月13日讯(通讯员 田媚)近日,龙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龙山县天籁大酒店进行挂牌督办的批复》,同意对龙山县天籁大酒店进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

为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和谐龙山”“平安龙山”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7月19日,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对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团结路149号的龙山县天籁大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室内消火栓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

上述火灾隐患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于7月22日,提请县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将龙山县天籁大酒店列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令该酒店于2021年12月31日前整改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龙山县天籁大酒店罚款人民币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在火灾隐患消除前,该酒店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下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加大隐患整改指导力度,确保该酒店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摘牌,为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龙山县人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田媚

编辑:张艺凡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9/13/10137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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