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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公安破获一起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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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案民警,开展搜查嫌疑车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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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现场,部分车辆散落物。

红网时刻湘西1月3日讯(通讯员 田芳 杨静)经过16个小时的连夜奋战,2020年1月1日13时,龙山公安成功破获“12.31”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12月31日21时,龙山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苗儿滩镇捞车村五组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路面有少量车辆散落物,被撞妇女已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已逃逸,请求处警。

接警后,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调查,由于案发在夜晚,逃逸车辆速度快,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只看见是一辆白色的车,未能看清车型、车辆号牌。办案民警连夜将车辆散落物(车辆右反光镜、部分前保险杠碎片等)带至吉首某品牌车辆4S销售店,经在4S销售店比对后初步判定该车型为某某牌车型。交警大队立即调集里耶交警中队、洗车交警中队、红岩交警中队、茨岩交警中队、车管所民警,以该品牌车型为突破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调查摸排工作。

由于案发正值岁末年初,案件性质恶劣影响较大,为抓住破获案件黄金时间,龙山县公安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寿柏赶赴苗儿滩镇部署和调度。刑侦大队、案发地周边3个派出所及6个乡镇政府、村辅警参与其中,展开了地毯式地摸排走访工作。

1月1日13时,红岩辖区摸排组传来好消息,疑似嫌疑车辆停放在红岩溪镇某某餐馆附近,请红岩交警中队立即前往核实。经红岩交警中队现场核实,白色、湘UBW**6号牌车辆右反光镜掉落,车辆右大灯、右车头保险杠破损严重……

经交警大队办案民警通过联系到湘UBW**6号牌车主后,车主通知了车辆实际驾驶人魏某某。迫于强大的压力,当天14时,魏某某到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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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因涉嫌交通肇事,魏某某已被龙山公安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红网

作者:田芳 杨静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0/01/03/6500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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