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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公安连续破获多起盗窃案

红网时刻湘西12月2日讯(通讯员 欧阳静 印晨曦)近期,龙山县公安局重拳出击,保持对违法犯罪高压态势,成功破获多起盗窃案件,坚决遏制了侵财性案件多发易发态势,有力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赢得群众频频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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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民安街道廖女士为龙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送来写有“破案神速,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民警快速破案为其追回家中被盗物品。

11月4日8时许,廖女士报警称:“我屋遭贼了,放到屋里的一个双肩包被偷,包里的现金和证件都不见了。”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反应,立即开展调查、张网布控,锁定嫌疑人作案过程和逃跑线路,11月6日上午成功抓获嫌疑人田某松,并在田某松家中找到被盗的黑色双肩包、部分现金和全部证件,追回被盗物品。

田某松面对铁证,对自己采用溜门入室的方式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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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龙山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只用了两三个小时就把偷我手机的人抓到了,我的手机也失而复得,今天我送一面锦旗表达谢意。”11月20日上午,民安街道的瞿小姐说道。

11月16日11时许,瞿女士报警称在龙山县民安街道凤阳街买菜时,放在衣服口袋里的苹果牌手机被人扒走。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通过侦查锁定嫌疑人,并对其进行追踪。通过调查发现,当天10时许嫌疑人田某进在民安街道凤阳街附近闲逛,经过正在买菜的瞿小姐身旁时,发现瞿小姐的衣服口袋处露出一部手机,于是尾随在其身后,趁其不注意实施了扒窃手机的违法行为。下午2时许,田某进(男,38岁,龙山县洛塔乡人)被民警抓获。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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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前两天喝醉酒睡在路边上,醒后发现拿在手里的手机不见了,能不能帮我找一下。”民安街道的向先生报警时说到。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调取事发当天的监控查看,发现在9月9日晚上,一男子路过民安街道红岩井路一巷子口时,经过醉酒的向先生身旁时拿走了其手机。经过调查摸排,民警锁定了嫌疑人为盗窃前科人员晏某东(男,31岁,龙山县兴隆街道人)。

11月18日10时许,刑侦大队民警发现在长沙路某手机专卖店附近有疑似晏某东的男子出现,于是立即联合街面巡逻的巡特警队员前去核实身份。这时,该男子看有警察朝自己走来,假装顾客进入旁边的手机专卖店,巡逻民警跟着进入手机店内。经现场核实,该男子正是晏某东,民警立即将其口头传唤至龙山县公安局。经讯问,晏某东对9月9日晚盗窃他人手机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11月19日,龙山县公安局依法将晏某东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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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家住龙山县民安街道166车队附近的邓先生报警称家中财物被盗。接到报警后,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确定为一起入室盗窃案。民警调查发现,案发时曾有一名入室盗窃前科人员谢某楠出现在案发现场附近,形迹可疑。11月19日下午,刑侦大队民警在龙山县城某网吧将谢某楠其抓获。经讯问,谢某楠交代了其于10月21日10时许采取溜门入室的方式进入被害人家中,盗窃香烟一条、手机一部的违法犯罪事实。

11月20日,龙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谢某楠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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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刑侦大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自己放在芙蓉新天地三楼一张桌子上的手机被人偷走。民警立即前往现场,根据调查摸排,确定了嫌疑人李某春的身份。11月23日上午,办案民警发现李某春的踪迹,将其抓获归案,李某春对自己盗窃他人手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11月24日,龙山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渐进年关,侵财性案件多发易发,龙山公安提醒广大群众注意科学防盗,郑重告诫心存侥幸的不法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静 印晨曦

编辑:欧阳琴芳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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