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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公安成功规劝一名诈骗犯罪嫌疑人

红网时刻湘西5月24日讯(通讯员 彭椿君 彭高)近日,龙山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劝投一名以帮找关系办事为由骗取他人钱财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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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龙山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接到群众张华(化名)报警称:自己被别人骗了5000元钱。

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工作,经查:2020年10月,受害人张华、王花(化名)在申领工资时想获取便利,却听说同村的李明(化名)自称是省某领导的亲戚,在省、州、县都有关系可以帮忙办事,于是心存侥幸的张华通过中间人找到了李明。10月6日,李明以办事需要活动经费为由,向张华、王花各索要5000元。半年来,两人多次联系李明都被他以各种理由搪塞,直至今年5月份事情仍未办好,两人才意识到可能被骗了。

5月22日,犯罪嫌疑人李明在民警的劝说下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李明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红网

作者:彭椿君 彭高

编辑:杨姝

本文为湘西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x.rednet.cn/content/2021/05/24/9395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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